• <nav id="yyacw"></nav>
  • <nav id="yyacw"></nav>
  • <nav id="yyacw"></nav>

    離岸公司與境外公司的區別

    現在,離岸公司在我國的運用已經非常普遍,面對這樣的形勢,你是否心中也蕩起了漣漪。事實也正是這樣,國內很多企業和投資人,出于各種目的,都紛紛注冊了自己的境外公司。

      但是在實務中,會經常有客戶會把離岸公司和境外公司混為一談,比如有一個客戶說,他想注冊一個離岸公司,又接著問你,你說***好,還是薩摩亞好,對這樣的問題,該怎么回答?下面小編就就帶著您澄清一下這些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離岸公司 1概念簡介

      離岸公司(offshore company),是指不在注冊地進行實質業務的公司。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多數為島國)以法律手段制訂并培育出一些特別寬松的經濟區域,這些區域一般稱為離岸法區。而所謂離岸公司就是泛指在離岸法區內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離岸法區又被稱為避稅港,根據國際財政文獻局所編《國際稅收辭匯》的解釋,一般符合以下條件的國家或地區,就可以認定為避稅港:

      1、不征稅或稅率很低,特別是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

      2、實行僵硬的銀行或商務保密法,為當事人保密,不得通融;

      3、外匯開放,毫無限制,資金來去自由;

      4、拒絕與外國稅務當局進行任何合作;

      5、一般不定稅收協定或只有很少的稅收協定;

      6、是非常便利的金融、交通和信息中心。

      不用多說我們也知道,具有上述條件的國家或地區必然會引得企圖避(逃)稅者趨之若鶩,從而形成避稅港。BVI、開曼群島、巴哈馬群島等就是全球有名的避稅港。

      2基本法律界定和法律要素

      從嚴格意義來說,離岸公司并不是一個非常準確的法律用語。《離岸公司法》(張詩偉著,中國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對此有相對權威和系統的論述和界定:

      離岸公司為非當地投資者在離岸法域依當地離岸公司法成立的僅能在離岸區以外區域進行營業活動的公司,因此,離岸公司(offshore company)被人們用來泛指在離岸法域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實仍不夠準確。

      因為并不是所有在BVI(英屬維爾京群島)、Cayman Islands (開曼群島)等離岸法域注冊成立的公司就是離岸公司。

      另外,根據注冊地的法律,這些離岸公司都有不同的稱呼。比如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稱之為國際商務公司(Business Company),而在開曼群島稱之為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

      在中國語境下,其也稱為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離岸公司充當的角色更多是轉口貿易及其銀行賬戶收款。

      根據《離岸公司法》的論述,界定離岸公司的一個重要方面是考察其運營要素——離岸公司不得在離岸法域內經營,或者說離岸公司是排除其在本土經營的公司。

      幾乎所有的離岸公司法都規定,一旦發現離岸公司在離岸法域內與其他公司簽訂商業合同,那么當局就將撤銷該公司的離岸地位。離岸公司的注冊地在離岸法域境內,而其主要經營管理活動都在所注冊的離岸法域之外進行,離岸公司由此具有了注冊地和經營地相分離的特征。

      這種分離有時不僅體現在公司的投資者不具有離岸法域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上,還體現在其董事、經理等公司的**管理人員一般也不是注冊地的居民上。

      二、離岸公司≠境外公司

      境外公司是相對于境內公司而言的。境內公司就是依據本國法律在本國注冊成立的公司。相應的,一般而言依據外國法律在外國注冊成立的公司即為境外公司。

      離岸公司是依據離岸地法律在離岸地注冊成立的公司,因此離岸公司當然屬于境外公司,更準確的說,離岸公司是為了達到避稅節稅目的而設立的境外公司,且大多登記在BVI、開曼、薩摩亞等避稅天堂地區。但是反過來,境外公司并不僅指離岸公司,其內涵范圍更廣,外延更大。

      在貿易往來乃至法律實踐中,許多人都沒有注意到離岸公司“不得在離岸法域內經營”的法律特性,混用離岸公司與境外公司概念,這是需要注意的。筆者現將二者的區別小結如下:

      概念

      離岸公司:非當地投資者在離岸法域依當地離岸公司法成立的僅能在離岸區以外區域進行營業活動的公司。

      境外公司:相對于境內公司而言,指依據外國法律在外國注冊成立的公司。

      成立依據

      離岸公司:離岸法域的專門離岸公司法規范。比如,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當地規范離岸公司的法律是《維爾京國際商務公司法》,而在開曼群島,則為《開曼群島公司法》第七章下的豁免公司規范。

      境外公司:注冊地國家的一般公司法律規范。

      運營范圍

      離岸公司:離岸公司不得在離岸法域內經營,或者說離岸公司是排除其在本土經營的公司。幾乎所有的離岸公司法都規定,一旦發現離岸公司在離岸法域內與其他公司簽訂商業合同,那么當局就將撤銷該公司的離岸地位。離岸公司的注冊地在離岸法域境內,而其主要經營管理活動都在所注冊的離岸法域之外進行,離岸公司由此具有了注冊地和經營地相分離的特征。

      境外公司:一般而言,不存在特別的運營限制。

      注冊地分布特征

      離岸公司:從地理條件上看,離岸公司注冊地分布集中,主要在三個區域:靠近南北美洲的大西洋和加勒比海地區、歐洲地區、遠東和大洋洲地區。

      境外公司:分散于全球各個國家,沒有集中的注冊地。

      注冊目的

      離岸公司:實現稅務籌劃、境外上市融資、投資工具等。

      境外公司:便于直接在當地從事股權管理、貿易投資活動。

      考慮因素

      離岸公司:主要是稅收政策。

      境外公司:公司實際經營管理或貿易往來的需要。

      三、注冊離岸公司的優勢 1、合法避稅,降低財務及稅務負擔

      離岸公司因為并沒有在注冊地實體經營,所以一般滿足免稅條件,而且有些離岸公司本身不需要交稅,所以在稅收上享受0稅率的優惠,公司只需要每年支付當地政府一項固定的費用,大大降低了企業的運作成本。

      2、注冊程序便捷、開放,成本低廉

      離岸公司的注冊程序非常簡單,可由專業的注冊代理機構代為完成,無須注冊本人親臨注冊地,而且注冊后不須將資金打到國外公司,每年亦不須驗資。

      3、公司管理簡便

      離岸公司無須每年召開股東大會及董事會,即使召開,其地點也可任意選擇,管理程式簡單。

      4、無營業范圍和地區范圍的限制

      除了個別限制性行業,比如銀行、保險、軍事等,海外離岸公司的經營范圍幾乎沒有限制。除注冊地區外,公司可在世界任何國家地區開展業務及經營。對股東和董事的國籍、年齡、資產等均沒有限制,大多“離岸”區可以接受法人出任公司董事一職。

      5、繞開外匯管理

      繞開外匯管理,方便引資。一般說來,注冊一家海外離岸公司,然后以該公司的名義進行海外融資(如在香港或***的二板上市),相對而言會比較簡單便捷。而且,由于海外離岸公司的資金轉移不受太多約束,公司在資金使用上也很方便,很多通過這種方式上市的企業,干脆將在海外資本市場募集的資金先放在海外的離岸公司,再根據國內企業經營的具體需要,逐次將資金匯往國內。

      6、法律環境寬松、保密性好

      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百慕大等地是部分自治的英國殖民地,其公司法以英國商業公司法為基礎。公司有關股東及董事的資料均是保密的,不需要向公眾透露。寬松的法律環境以及對公司業務的高度保密,極大減少了各種風險因素。





    熱線電話»
    秦小姐:15026656089 13761980028
    肖先生:17317656507
    電話:021-62508698
    您是第 19012 位訪客!
    蜜芽AV无码精品国产午夜,人与动人物XXXX毛片,亚洲成a∨人片在线观看无码,亚洲精品www久久久久久